关于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及自主创业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湘教通〔2019〕355号)文件精神和《WG电子娱乐学生奖励办法》(湖工政发〔2018〕11号),学校决定在2020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
二、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0届全体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三、奖励标准
根据《WG电子娱乐学生奖励办法》(湖工政发〔2018〕11号),校级优秀毕业生500元/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不再单独奖励。
四、评定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行为规范,在校学习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成绩优秀,所有学年单科成绩在中等以上。在校期间,评过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
3、符合毕业条件的退役大学生,直接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不占学院推荐名额。
(2)省级优秀毕业生(含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思想过硬。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校内外实践及公益活动。
5、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6、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曾获得省级或省级以上奖励。
(2) 两次或两次以上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或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干部、优秀团员干部,或者评选规模、获评难度与前面相当的校级奖励。
(3)创新创业成效显著(从项目时间、规模、质量、效益、前景及影响力等方面综合评价),获学校择优推荐。
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条件的,可优先评。皇芷姥≈副晗拗。对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湖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自愿到基层、边远地区、贫困县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特困家庭毕业生或身体残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7.省级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由各学院审核必须条件后择优推荐。
五、指标分配
省级 |
专业 |
总人数 |
班级数 |
省级 |
土木(道桥) |
71 |
2 |
3 |
土木(房建) |
100 |
2 |
3 |
土木(专升本) |
99 |
2 |
3 |
工管 |
89 |
2 |
3 |
建筑 |
98 |
3 |
4 |
造价 |
168 |
4 |
6 |
工设 |
94 |
2 |
3 |
校级 |
专业 |
总人数 |
班级数 |
校级 |
土木(道桥) |
71 |
2 |
3 |
土木(房建) |
100 |
2 |
5 |
土木(专升本) |
99 |
2 |
5 |
工管 |
89 |
2 |
4 |
建筑 |
98 |
3 |
5 |
造价 |
168 |
4 |
8 |
工设 |
94 |
2 |
5 |
备注:
1、分配方法:专业人数÷16届总人数× 省优名额/校优名额
六、评定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评定程序
学生书面申请——带班辅导员、班主任为组长、开展班级评议——学院党总支审核、通过——学校审核——张榜公示。
(二)时间安排
1、2020年2月1日,学院制订评定方案。
2、2020年2月1日-2月7日,以班为单位学习有关文件,进行民主评议。
3、2020年2月7日晚上8点前,以班为单位将获奖汇总名册和符合情况表发至学习部干事徐炜涵邮箱:1123855221@qq.com
4、2020年2月7日收取优秀毕业生名册在班群里公示一天的截图
5、2020年2月6日发通知给各个班级进行大四综测工作上收素拓认定手册认定素拓。
6、2月10日确定综测排名之后收取综测电子档,发送至学习部干事李亭豫的邮箱:1281127200@qq.com,综测排名挂小主空间公示。
7、纸质档收取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各班报送如下纸质材料至6112,并由学生会学习部收集。过期将视为班级自动放弃。
(1)WG电子娱乐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WG电子娱乐2020届校级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2)纸质档每人2份、电子档1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创新创业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4)纸质档、电子档各1份;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见附件5)电子和纸质各1份;
(4)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材料的报告〔样式〕(见附件6)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5)奖金发放表(见附件7)电子档,纸质档各一份;
(6)每人需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校级一份、省级两份)
以上纸质文档要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信息正确无误,并要求辅导员签字同意。
8、二级学院在逐一考察班级提名对象,广泛征求任课教师、辅导员、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报党政联席会通过,向学校推荐。
9、学校推荐。学生工作处全面审核各二级学院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站公示7天后,报校务会审批,向省厅推荐。
七、评定要求
(一)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整个评选工作要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并明确具体工作事项。
(二)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三)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奖学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严禁班级从受奖励学生中收取奖金用于班费或其他用途,严禁受奖励学生使用奖学金请客,进行高档消费等违规行为,严禁多人分享一个指标及金额,不得以各种名义要求获奖学生捐赠助奖学金;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追回奖金,并严肃处理相关当事人和责任人。
共青团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