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各位同学:
为更好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根据《WG电子娱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湖工学字[2011]30号),现将我院2015-201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
2015年9月10日—9月30日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可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家庭主要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无稳定经济来源者;
2、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主要成员无固定工作,无稳定经济来源者;
3、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等特殊情况,无力支付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4、来自国务院规定的老、少、边、穷地区,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孤残学生;
6、家庭子女较多,且均在求学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者;
7、学生在校期间生活俭朴,无奢侈消费行为,月均生活费低于衡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经常有吸烟、酗酒行为者;
2、购买与学习无关的高档电子产品或其他高档消费品者;
3、由于家庭建房、购房、购车、经商、投资股票或基金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暂时困难者;
4、集体观念淡。?蹩,学习不努力者;
5、经常上网且沉迷于网络者。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甲档(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乙档(经济困难学生)两个档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甲档的认定标准应从严控制。
五、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凡需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村委会、居委会)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只需提交《WG电子娱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不需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班级评议与认定:各班应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小组,由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填写好相关材料后上交各班生活委员。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WG电子娱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结合学生家庭人均收入状况,对照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班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在公示无异议后报各带班辅导员进行初审。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3、带班辅导员初审:在综合家庭经济状况、日常消费行为、平时表现的基础上,带班辅导员对各班认定结果进行审核。
4、学院审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汇总带班辅导员初审结果,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确定。学院认定工作组审定通过后,建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在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六、时间安排
1、9月16日前,学生向班级生活委员递交申请材料;
2、9月20日前,班级班级完成评议与认定;
2、9月24日前,带班辅导员完成初审;
3、9月29日前,学院完成审定,并进行公示。
七、认定要求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落实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的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把标准,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2、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
2015年9月16日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附件2:WG电子娱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